正義: 什麼是正確該做的事情? 第三集
影片語言:英文發音、英文字幕(Youtube下面CC也可以按Translate Captions,往下拉可以選自動翻譯的中文,但不保證可以翻譯到很準確...)
(P.S. 如果是因為搜尋Free to choose進來這篇的訪客,或許您要找的是Friedman的這篇經典短片。以一支鉛筆為例,鉛筆上的木筆桿、鐵皮、橡皮、石墨、油漆,來自全世界不同的產地,這些不同產地的數千名工人,搞不好還互相仇視。你進了商店,作了交易把它買下,是什麼東西把數千人給結合在一起呢?是神奇的Price System(價錢系統)。自由市場的重要性即在此。)
3-1:FREE TO CHOOSE 選擇的自由
上次提到的功利主義,經過長時間後的不良結果?
自由意志主義 Libertarianism (Wikipedia)
自由意志主義者,眼中的政府:
- 不要有父母式管東管西的法律(Paternalist Legislation):開車綁安全帶、騎車戴安全帽是好事,但是政府不要規定限制我的自由。
- 不要有道德式的法律:如同性戀之間的關係,沒有其他人會因此受害,所以政府不應該插手立法限制他們。
- 不應該從富人那,重新分配收入給窮人:認為政府只應該徵稅用於基礎建設、防衛等等就夠了。
美國70%的財富是集中在10%的人手裡。這符合正義嗎?
Nozick: 正義的財富再分配
- 當初財富取得的正義性?會累積到這麼多財富,當初是不是不義之財?
- 轉移的正義性?(透過自由市場機制,自由買賣物品)
【笑話時間】舉例美國首富:Bill Gates(放了一張很搞笑的照片)。Bill Gates 財富40億美金。
柯林頓年代,捐25000美金(約70多萬台幣),可受邀到白宮住一晚,有人計算Bill Gates的財力,可以住在白宮6萬6千年。
假設Bill Gates每週上班8小時,從他創辦Microsoft後,他的計時薪水是多少呢?150美元/秒,所以如果他在上班路上,發現地上有張100美元鈔票,他不值得花時間彎腰去撿那100元 XD。
Michael Jordan的年收入78 Million,強迫從他們的收入拿1/3出來幫助窮人吃和教育,這樣是否是正義?是否侵犯到他的權利?
Nozick反對徵稅的說法:
- 徵稅 = 拿走賺的錢 = 拿走工作的結果
- 拿走工作的結果 = 強迫勞動:這樣就等於政府可以合法宣稱擁有每天我工作的數小時,是政府的。
- 強迫勞動 = 奴隸 :這樣說來,自己"人"的所有權,有一部分是政府的。也就是說,我是個奴隸,我並不擁有我自己。
- 侵犯的"自我所有權"(self-possession)
這可以反駁功利主義的說法,在前面的醫生案例中,不能去偷健康人的器官,因為人有自我所有權。
3-2:WHO OWNS ME? 誰擁有我?
自由派經濟學家Friedman:政府不應該強迫要求勞工存退休金,這是他們的自由。
在阿肯色州有家私人的救火公司,加入會員並繳納會費,如果貴府上失火了,他們就會來滅火。但是沒簽約的房子就看著你燒,除非你家快要燒到會員的屋子才會幫忙救火。如果你沒有續約,很抱歉,我們只會在旁邊看,確保你家的火不會燒到我們的會員家裡,我們也不會順便救火,因為這樣就會讓人失去了加入會員的動機。我家正在燒,現在續約繳錢總可以吧?不行,保險也沒有在發生事故之後,再投保會給你理賠的道理。
讓自由主義派學生,來替自由主義辯護。
反對自由主義的理由(也就是支持財富重新分配的理由)
- 窮人更需要錢(弱勢族群的基礎更差)
- 民主政府經由民主程序的同意來徵稅,就不是對自由的迫害
- 這些成功的人,他們之所以成功也是來自社會,所以他們要回饋社會
- 他們之所以這麼有錢,有些也是運氣。
自由主義的基礎是建立在"我擁有我自己"的原則下推展。自我擁有的說法是更早的哲學家John Locke所提出的。在下一堂課,我們要來談他的論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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